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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时代
人人都能搞自媒体
家家都能发“广告”
鱼龙混杂 泥沙俱下
给监管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整治移动端互联网广告
工商总局又有大动作
根据部署安排
今年加强移动互联网广告监测
初步实现对1000个App
和1000个公众号互联网广告的监测
这也是工商总局第一次将公众号单独作为监测对象。《经济日报》发布的评论中指出,工商总局对此次整治的新媒体账户界定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其中就包括了“咪蒙”等自媒体大V们。
小编在网上搜索相关报道发现
事实上各级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
早已对微信公众号违法广告下手
早在2016年,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就对温州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开出23.2万元的罚款。
2016年12月,南京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某饭店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布广告中宣传自己是“南京市中心性价比最高饭店”,在推荐一款套餐时其宣传是“最划算、最营养的套餐”等宣传用语,对商品或服务的信誉、价格、质量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但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这样的宣传都是违法的。最终,该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工商局在接到群众举报称“某某泸州”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该微信公众号“某某泸州”功能介绍“很权威”“……中国泸州站,泸州最全、最权威的专业美食平台!”据了解,“某某泸州”微信公众号已拥有着约18万粉丝和一千余家合作商家,涉及面广,影响面宽。最终,“最权威”广告语被查,处以罚款5万元。
2017年“双十一”期间,湖南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因涉嫌宣传不雅图片和发布不尊重女性广告,被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立案调查。2017年12月22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60万元。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综合工商行政管理半月沙龙 四川新闻网 新华网 浙江新闻
编辑/李晓雨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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